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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漳平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中宏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漳平市税务局 委托对 国家税务总局漳平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漳平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2.项目编号:中宏源[2026]-010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938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938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9300

序号

标的名称

标的金额(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国家税务总局漳平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938000

批发业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

信用记录:

1)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 的审查:由询价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特殊资格要求

根据《龙岩市财政局 关于简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的通知》,针对预算金额在200万元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项、“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项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项,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供应商,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承诺函模板详见附件《资格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自行采购项目参照上述规定执行)(采购文件其他地方与本条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

 

 

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需提供该证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均须在有效期内。)

 

资格要求备注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 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本采购文件最后一章格式范本。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格式。 4、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6.1、供应商报名期限: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5月28日2026年06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到中宏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漳平市菁城街道恒峰大厦8层805室)获取文件或报名成功后邮箱发送,资料费50元。如以转账方式报名的须附上汇款凭证,未提供不给予受理。未购买或逾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2如果招标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磋商文件若有修改)都发布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中宏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hy99.cn/,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2026年06月10日上午09点00分(北京时间);中宏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采购人将在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开始签收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漳平市税务局

地址:漳平市景弘路

邮编:364400

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18159478978

11.代理机构:中宏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平市菁城街道恒峰大厦8层805室

邮编:364400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3105941437